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辽宁省统计局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及时准确确定一套表调查单位,沈阳市统计局印发《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用于明确规范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各项要求。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审核和月度审核的审核时间、审核范围、审核类型、申报材料的要求,以及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文件解读单位:普查处
文件解读人:武华鹏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90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