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沈阳市统计局官方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8-11 星期三   14:13:52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19年07月18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沈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18号)精神,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制定的。本实施方案工作重点,是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统计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深入推进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文件链接: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