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统计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是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神,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8〕53号)和《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统计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统办字〔2018〕33号)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全市统计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统计普法工作而制定的,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统计法、严格实施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