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复核工作办法(试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关于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辽政法发〔2018〕10号)和沈阳市《关于开展规范涉企处罚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的。是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复核工作应当遵守的制度,旨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涉企行政处罚复核主要内容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是否正确;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告知(听证告知)程序;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件调查终结后,拟处罚告知前是否进行法制审核;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本办法共包括10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