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沈统发(2020)13号)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指导意见的目的。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更是统计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的基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联网直报企业(单位)(范围见注释)及现行统计制度规定的其他企业(单位)的统计行为,明确企业(单位)统计职责,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意见。
二、该指导意见的规范内容。该指导意见从明确统计任务入手,围绕企业(单位)统计职能、统计责任体系、统计流程、统计管理及依法统计等方面,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提出了四个方面二十项具体规范,指导企业(单位)逐步规范统计行为。
第一方面:明确统计任务,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明确了企业(单位)基本的统计任务、“在地统计”原则、企业(单位依法报表及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方面: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明确企业(单位)责任体系及其中每个人的责任;明确企业(单位)要依法配置统计人员;明确统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承担的责任。
第三方面:明确统计流程及管理制度。从统计流程角度,逐步帮助企业(单位)规范统计行为。从统计原始记录设置、登记、到统计台账过录汇总、从统计报表形上报到统计资料管理每一各环节都提出了规范。
第四方面:明确了企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三、逐步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该指导意见是对企业(单位)统计行为的规范,在落实中,各级统计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做好宣传,逐步帮助企业(单位)夯实统计基础,规范数据生产和传递机制,逐步提高企业(单位)依法统计的意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