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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建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18年09月18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1821号)精神,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统计局决定成立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是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统筹指导全市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日常工作。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15个工作组,各设联络员1人;专业调查组8个。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联络员均为组织协调组成员,对口负责组织协调组与对应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联络。

      沈阳市经普办与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经普办的日常工作联系与协调。

     


    文件链接:关于组建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