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18〕21号)精神,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统计局决定成立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是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统筹指导全市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日常工作。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15个工作组,各设联络员1人;专业调查组8个。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联络员均为组织协调组成员,对口负责组织协调组与对应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联络。
沈阳市经普办与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经普办的日常工作联系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