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沈委发〔2021〕12号)和《2024年度沈阳市市(中)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2024年度沈阳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二、主要内容
明确我局的共同普法责任和统计普法责任。共同普法责任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宣传和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统计普法责任为: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组织全市统计人员普法培训和强化警示教育工作。并对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载体、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和完成时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细。
三、普法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人事处)、法治监督处、统计执法处、综合统计处、局内各处室均有各自的普法责任,通过落实各自责任,确保市统计局有序开展普法宣传、按时完成普法任务、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文件解读单位:法治监督处
文件解读人:张滨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3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