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投身全市“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局各专业对区县局的业务指导,以更细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实现统计工作的创新突破和健康发展,市局决定对全市各地区统计局开展业务工作考核。经前期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现出台《沈阳市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文件解读单位:办公室
文件解读人:杜霖霖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32820
文件链接: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3 年度 各专业业务工作...
文件链接:《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3 年度各专业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