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是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的,目的是围绕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内容,建立实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统计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民间统计调查诚信建设、加快构建统计信用信息化系统、推动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加强诚信统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扎实的道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