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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19年07月17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按照市政府年度办理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市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初以来,各承办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将办理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深度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认真研究办理,积极走访答复,办理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截至目前,省建议提案协办件已全部办复,22件主办件已办复7件。市建议提案1420件(其中,建议898件,提案522件),已办复1007件,办复率达到70.9%,同比提高26.5个百分点。市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卫健委等21家单位办复率达到80%以上,为全市办理系统作出了表率。

      二、下步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不断加快办理进度。

      一是严格办理时限。市建议提案按照网上管理系统时点考核。其中,市人大议案、重点建议提案按照市领导阅批件时点考核。对于疑难的、未按时办复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延期1个月后,不再予以延期。

      二是对于尚未办复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办前询访,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将建议提案内容与本单位工作深度结合,答复报告要不回避问题和矛盾,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方案、解决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解决落实,进一步促进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

      三是对于代表委员不满意的疑难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提报领导研究,积极开展“二次办理”并再次作出答复。

      四是对于综合性较强、职责交叉或较复杂的问题,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联合调研、联合答复,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

      五是对于已办复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填报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在办复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报告、建议回执单和提案征求意见表,录入网上管理系统,并将办理复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对于办理结果填报不实的,一经发现,视同弄虚作假。

     (转自沈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