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沈阳市统计局官方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8-11 星期三   14:13:52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沈统发
    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对2025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和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奖励的决定
    时间:2026年03月17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对2025年度考核先进集体

    和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奖励的决定

    内各处室、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按照《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沈组通字〔2026〕1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统计局2025年度处室和公务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集体奖励

    先进集体(9个):统计执法处、法治监督处(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国民经济核算处、农村经济统计处、能源统计处、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信息管理处、沈阳市统计调查服务中心。

    二、公务员奖励

    记三等功(3人):马丽、孙侠飞、黄施泽

    嘉奖(18人):丁可心、马景玥、王帅、王凯、王楚宁、刘洋(男)、刘奎禄、孙峥、李会、李海波、李梦瑶、武华鹏、赵艳霞、赵雅婷、高贞、徐阳、彭博、熊立双

    三、机关工勤奖励

    嘉奖(1人):魏波

    四、事业单位人员奖励

    记功1人):姜博

    嘉奖3人):孙艺、李申时、张明姝

    (以上部门按编制序列排序,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望先进集体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继续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受奖励人员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争当先进,以统计高质量发展实效赋能沈阳高质量发展新实践。

                                 沈阳市统计局

                                 2026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