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函》(国统函〔2020〕6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督察辽宁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国统字〔2020〕5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20〕15号)、《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辽宁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沈统字〔2020〕8号),设立沈阳市统计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统计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永圣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争时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 玥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廷威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卫丽莹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振川 市统计局二级巡视员
康 勇 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
李 甡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孟 为 市统计局总经济师
葛文喆 市统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 张立国 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王忠宁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处处长
魏 国 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
张 滨 市统计局法治监督处处长
王 莹 市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处长
赵 红 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处长
郭 悦 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
商立中 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农村经济统计处负责人
颜 喆 市统计局工业统计处处长
姜希一 市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
马晓红 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处处长
张 勇 市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
毛英杰 市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张向阳 市统计局普查处处长
张旭萍 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处长
马 健 市统计局信息管理处处长
赵 阳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
潘 洁 市统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丽莹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5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执法检查组、业务指导组、督导检查组和材料管理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立国
成员:马 健、张九旭、王 光、王 帅、宋 庚、王楚宁、史 霏、王 枫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协调市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活动和事项。
2.做好市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
3.负责与各区县(市)统计局、局内各处室做好有关工作沟通。
4.做好市整改办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
5.负责市局督察整改落实所需网络、物资、车辆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二)执法检查组
组 长:王忠宁
成 员:那 琪、于 涛、史 强、赵宝海、张明浩
执法检查组职责:
1.配合省统计局按对违法线索进行查处工作。
2.组织开展专项“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
3.依据《意见》《办法》提出责任人员处分处理建议。
4.做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5.形成专项执法处理报告,报送市整改办,并对案件进行归档。
(三)业务指导组
组 长:葛文喆
成 员:张 勇、马晓红、张旭萍、颜 喆、张向阳、魏国、韩宝喜、李梦瑶、孔 婷
业务指导组职责:
1.负责掌握国家、省最新的整改指示和信息,及时进行传达。
2.负责配合国家、省做好相关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在督改现场做好调度、记录、整理等工作,并完成情况分析和整改成效研判工作。
3.负责分析统计机构、各部门统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4.负责向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解读《沈阳市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沈阳市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问题。
5.负责对各级统计机构、各行业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完成市整改办交办的其它业务指导工作。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孟 为
成 员:王 莹、姜希一、潘 洁、吴 浩、赵忠敏、李树峰、武华鹏
督导检查组职责:
1.加强工作调度,组织指导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开展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2.负责对市局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全程跟踪督办整改任务落实。
3.负责市整改办交办的其他督导任务。
(五)材料管理组
组 长:李 甡
成 员:张 滨、赵 阳、邢 宇、赵艳霞、刘 洋、赵洪阳、苗 苗、孙 峥、宋玉杰、邓 巍、常树辉、刘 莹、李世勇、丁可心、林 健
1.负责市局督察整改落实日常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制和印发。
2.负责市整改办交办的材料信息工作。
3.负责市局整改台账的收集、完善、汇总工作。
4.根据需要,做好市局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