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关于批复2019年
中央财政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计局:
2019年中央预算已经批准,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关于批复2019年中央财政预算的通知》(辽统字[2019]8号),现批复你单位2019年中央财政预算(见附件)。请你单位结合以前年度结转和本年度其他收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科学管理,强化监督,妥善安排好2019年预算,确保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一、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国统办财务字〔2019〕2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过紧日子有关精神的实施意见》(沈政明电〔2019〕1号)文件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原则上不得在项目支出中开支维持机构基本运转的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坚持勤俭办统计,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
2.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单位职责的衔接匹配。加强项目预算审核,扩大预算评审范围,强化评审结果应用,将预算评审情况和单位整体预算安排挂钩,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3.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刚化硬化预算约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一是提高用款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好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跟踪监测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预算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用款计划,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三是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健全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管理措施,做好预算资金实施保障
1.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管理。2019年预算安排继续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着力保障统计重点工作。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安排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实效。
2.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长期沉淀资金一律交回财政。将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要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措施加快执行进度。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按照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附件: 2019年中央经费预算批复表
沈阳市统计局
2019年5月10日
2019年中央经费预算批复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 | 总计 | 项目支出 | |||||||
经常性统计调查项目 | 普查及大型调查项目 | ||||||||
小计 | 综合统计业务费 | 国际比较项目 | 小计 | 人口普查 | 经济普查 | ||||
合计 | 110.9 | 56.3 | 56.3 | 54.6 | 54.6 | ||||
和平区 | 4.2 | 4.2 | |||||||
沈河区 | 4.2 | 4.2 | |||||||
大东区 | 4.2 | 4.2 | |||||||
皇姑区 | 4.2 | 4.2 | |||||||
铁西区 | 4.2 | 4.2 | |||||||
苏家屯区 | 10 | 5.8 | 5.8 | 4.2 | 4.2 | ||||
浑南区 | 10 | 5.8 | 5.8 | 4.2 | 4.2 | ||||
沈北新区 | 10 | 5.8 | 5.8 | 4.2 | 4.2 | ||||
于洪区 | 10 | 5.8 | 5.8 | 4.2 | 4.2 | ||||
辽中区 | 13.3 | 9.1 | 9.1 | 4.2 | 4.2 | ||||
康平县 | 11.2 | 7 | 7 | 4.2 | 4.2 | ||||
法库县 | 11.2 | 7 | 7 | 4.2 | 4.2 | ||||
新民市 | 14.2 | 10 | 10 | 4.2 | 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