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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20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区、县(统计局,省统计局沈阳市调查队,局内各行政处室、单位

    按照统计局党组部署,决定8月下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8820日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持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数据造假现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从对党忠诚、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努力实现实实在在的发展、没有水分的发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沈阳经济和统计改革发展,沈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统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认真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工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本次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相关配套文件总体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实施意见》,创新推进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开展情况;

       2.地方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情况;

        3.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体制机制情况。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1.党委、政府、纪检和部门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落实情况

    2.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情况;

    3.开展双随机抽查情况;

    4.对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情况;

    5.《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进党校、行政学院情况;

       )建立和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1.部门之间互换信息、联合调研、工作会商等制度情况;

        2.建立与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确保新增单位(项目)及时入库(出)库管理情况;

    3.加强统计调查动态监测管理。对疑似虚报、漏报、瞒报、拒报、迟报及其它问题开展联合核查予以处理情况。

       扎实推进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1.机构改革对各级普查机构的影响,包括目前工作状态、预期预判及措施县、乡级普查机构组建和人员落实情况。

    2.普查经费和手持移动终端PAD落实情况。

    3.普查员选聘、培训及普查员补贴落实情况。

       (五)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开展对县(区、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情况。

    2.落实专管员制度情况。

    工作安排

    区、县(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仔细填写相关检查见附件1-38月21中午前报市统计局法规处。

    市统计局从8月21日开始,对各区、县(市)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情况,围绕上述督导检查主要内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区、县(市)于8月23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局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地区市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及时发现问题、务求情况收集全面。市局法规处负责此次督导检查服务协调工作,各区、县(市)也要建立相应协调工作机制,上下密切配合,形成系统合力。 

    (二)各负其责,确保实效。区、县(统计局要认真总结,做好自查,仔细填写相关检查表,力求自查工作报告详实可信,反映本地工作特色。局督导检查组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深入实地,倾听基层意见。调研后按时提交调研督导书面汇报材料。

    (三)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局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轻车简从,高效务实,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区、县(计局于8月21日上午10时前按附件4要求上报联络人。

    联系人:魏国 电话:1384008635222950455


    文件链接:《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