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确保全年法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近日,沈阳市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从启动法治工作考核、督促统计执法进度、指导统计法治工作业务等方面入手,综合促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市统计局副局长卫丽莹主持会议,市区两级统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下发并详细解读了《沈阳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密切结合沈阳实际,全面体现贯彻国家、省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要求。从组织领导、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整改、统计普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和涉外调查管理、统计法治基础建设六个方面对县区提出明确要求,每个方面细化具体考核项目,根据重要程度、基础现状、短板程度等科学赋予权重。《考核办法》既为基层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也为开拓创新提供了动力,为有序有效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会上,市统计局执法处通报了全市执法检查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督促进度迟缓的地区加快进度,必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针对基层执法实践不足、经验缺乏的问题,市统计局执法处结合执法实践讲解了执法现场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检查技巧,下发了现场检查程序和沟通提示;市统计局法治监督处下发并具体讲解了执法文书清单,指出需要注意的易错、易漏、易乱要点。为了及时帮助县区解决具体业务指标检查时的难点问题,会议印发了《市局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释疑骨干联系方式》。
为了集中有效地解决县区的疑惑和问题,会前,市局征集了大家的意见。对于各地区提出的意见和问题,会上,市局逐一做了解答回复,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座谈,大家畅所欲言,提问题,说见解,谈对策,会议讨论充分,气氛活跃。
通过此次会议,各地区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工作目标,强化了责任,增强了紧迫感,相互学习,共同提升。这将对全年全市法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