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和其他有关单位:
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充分展示普查成果、发挥普查资料应用价值的主要途径。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研究开发经济普查资料,经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发布单位
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课题申请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和其他有关单位。不接受自然人个人申请。
三、课题研究方向
课题研究题目由课题发布单位提供。课题申请单位应在所提供的研究方向中选题。
四、时间安排
(一)课题申请
2025年6月10日前,课题申请单位将《沈阳市第五次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书》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要明确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结论。
(二)课题立项
2025年6月20日前,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统计学会对课题申请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申请单位,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与申请单位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三)课题评审
2025年9月10日前,各项课题负责人向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初步研究成果。11月10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成果。
五、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由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华鹏 电话:22906779、13840306613
电子邮箱:pcc-systjj@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号沈阳市统计局普查处
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
1.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申请工作方案
2.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书
3.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
4.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
5.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立项协议书
6.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要求
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工作方案.doc
附件2: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研究方向.docx
附件5: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立项协议书.doc
附件6: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