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一年来,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572条。全部为局机关发布信息。
沈阳市统计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194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2条,占总数的26.8%;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2.1%;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9条,占总数的9.8%;财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2.1%;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0%;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0%;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08条,占总数的55.7%;工作制度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5%。
沈阳市统计局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78条(所填数据扣除了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的信息数量)。其中:标准制度栏目发布信息11条,占总数的2.9%;统计分析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5%;统计法规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1.6%;为您服务栏目发布信息49条,占总数的13.0%;统计公报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5%;通知通告栏目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2.6%;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5条,占总数的4.0%;统计大记事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参考消息栏目发布信息255条,占总数的67.5%;图片新闻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1.3%;统计教育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5%;新闻要览栏目发布信息7条,占总数的1.9%;信用建设栏目发布信息13条,占总数的3.4%。
沈阳市统计局全年对外公布统计数据达10万余笔。2000年到现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室)名义或市统计局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本局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市统计局未产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2011年,市统计局未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求,市统计局成立了以路玉甫局长任组长,李长斌、陈玉涛、李争时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人教处、综合处、制度处、法规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李甡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教处、综合处、制度处、法规处等相关处室人员为组成,具体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并协助本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对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非常重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确保办结率、及时率、满意率达100%。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结合国家、省和市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沈阳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工作方案》,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二是制定了统计信息发布、统计执法和监督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及备案程序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16项制度,并在市统计局设立1个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书面申请方式,以及在局机关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市统计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开设了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统计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并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如开展了重大统计信息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发布工作。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统计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了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2011年我局共接待上门咨询统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近1000人次。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对局内开展培训。在局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开通114咨询热线后,我局开通了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两部电话,在公众需要通过咨询热线进行详细咨询时,要求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要给予热情详尽解答,对工作人员的态度、讲解规范、工作纪律等做了详细要求。两部电话始终保持畅通,做到了始终有专人值守接听,态度热情,解答到位,平均每月接听政策咨询电话60余次,受到市政务公开办的好评。又增加了3部对社会公众服务电话,分别是:数据咨询电话、统计培训电话、人口普查咨询电话。网站更新改造后,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大量信息,做到每天及时更新信息,每月信息更新数量都超过200条,到目前为止网站浏览数达200余万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好的统计信息服务。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在全局工作中,建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制度。如对干部人事任免、职称评定情况、机关考核和奖惩、涉及全局职工的财务信息情况等局内各项政务工作,在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以人事信息通报、电子公告、函件等各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再如坚持把局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情况以纪要的形式及时向全局职工公开。同时,加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与区县连通的统计内网,及时对区县公布统计文件和相关统计信息,加强对区县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反映区县政务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市统计局将局各有关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局《2011年度分处室工作计划表》。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核。明确办事纪律,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并予公开,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四是按照要求每月完成统计月报表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为正确评价我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初按要求上报统计月报表,月末按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月度自评工作,及时补充新的工作内容,真实反映我局各月政务公开工作状况。
在年末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督查组来我局督查检查工作时,督查组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1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上报市政务公开办的信息数量还不多,质量还有待提高;统计工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方式还需要创新等。
2012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布和更新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定期维护,丰富网站内容;三是加强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上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动态;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部署,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