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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经济:产业倾向更强 拉动就业作用更大
    时间:2020年04月15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个体经济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活跃度是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市个体经济生长环境愈加宽松,发展空间愈加广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至2018年期间,我市个体经营户数量稳步增加,单体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分布更趋合理,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一、个体户数量稳步增加,就业吸纳能力显著增强

     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市拥有个体经营户39.5万户1,比2013年末增加4.0万户,增长11.1%,年均增长2.1%,占全省个体经营户总量的比重达到18.6%,比2013年末上升2.1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达到98.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7.1万人,增长20.9%,年均增长3.9%。按常住人口计算,2018年末全市每千人中个体从业人数为118.6人,与2013年末的98.8人相比,增长了20.0%(见图1)。

     

       

                          图1     2013年和2018年全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和每千人中从业人员数量

     

     二、产业倾向更加明显,住宿和餐饮业增长最快

     从产业结构看,2018年全市96.1%的个体经营户集中在第三产业,3.9%从事第二产业。与2013年相比,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占比提高0.2个百分点,与之对应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占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从行业门类看,全市的个体经济分布在国民经济16个行业门类中,且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个门类,占比均超10%,合计占全市个体经营户总量的89.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占比保持最高,达52.7%(见图2)。

     

     

                                  图2              2018年全市个体经营户主要行业分布

     

     从行业结构变化看,五年间,占比波动超过1%的有5个行业,3升2降。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占比提升最快,由9.5%升至13.5%,提高4.0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占比由9.4%升至11.2%,提高1.8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由0.7%升至2.0%,提高1.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由17.7%降至11.7%,下降6.0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占比由55%降至52.7%,下降2.3个百分点(见图3)。个体户行业分布的变化,一方面体现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也与行业发展的日益规范和网络经济的发展有一定关系。

     

     

                               图3         2013年和2018年全市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占比变化

     

     三、老城区平稳增长,新城区跨越发展

     从区域分布看,老城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具有坚实的基础,2018年末,5区个体经营户合计22.2万户,占全市的56.1%,仍是个体经济主要分布区域。个体经营户占比最高的前3个地区都在老城区。其中,沈河区5.8万户,占比14.7%;铁西区5.6万户,占比14.3%;皇姑区3.9万户,占比9.9%。

     从发展速度看,由于多年的发展和空间限制,老城区个体户已逐渐趋于饱和,增速放缓,与2013年末相比,增速虽保持3.6%的正增长,但在全市的占比从60.2%下降到56.1%,下降了4.1个百分点。同时,新城区(苏家屯、浑南、沈北、于洪)发展空间较大,增长强劲。与2013年相比,增速高达60.1%,在全市占比从17.7%增加到25.6%,提高了7.9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数增长最快的前3个区县也都在新城区。其中,沈北新区增长近2倍,浑南区增长73.5%,于洪区增长42.4%。

     四、单体规模扩大,“中型户”增长明显

     随着个体经济的逐步成熟,规范化、规模化特征逐步显现。2018年末,全市个体经营户户均从业人数为2.5人,比2013年末增加0.2人,增长9.2%。其中,从业人员在10-50人 的“中型户”增长最为明显,从2013年的3995户增加到2018年的5702户,增幅达到42.7%;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小型户”38.9万户,比2013年增加3.8万户,增幅10.8%;户均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大型户”51户,比2013年末减少8户(见图4)。‍

     

     

                                图4           2013年与2018年相比不同规模个体经营户数量

     


     从普查数据看,五年来,我市个体经济得到较好发展。同时,也可看出,县域发展活力不足、“大型户”较少等问题。相对于企业而言,个体经济更具自由度和灵活性,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粘合剂,是许多企业的初始源头。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助力个体“小型户”成长为“大中型户”,“大中型户”成长为“企业”,将“蓄水池”活起来,是政府持续推进经济积极健康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

     

    注:

    1. 按照国家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要求,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来源于基层普查员逐户入户登记,故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数量存在差异。

    2. 其他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撰稿人:张向阳  苗苗  核稿人:张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