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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13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公众需求、统计数据、重要工作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

    (一)主动公开

    1.网站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其中沈阳市统计局官网发布信息4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8条,新浪沈阳发布信息15条,传统媒体公开信息数4条,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制度,共发布政策解读6件。

    2.统计资料情况。编印经济信息、活力指标、经济指标等共计103期,精心组织编撰2022年《沈阳统计年鉴》,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资料依据。

    3.组织活动情况。认真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群众现场领取各类统计宣传资料200余份;积极开展“三进”活动,组织基层调研组走访13个区县和20余户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入库入统现实问题;成功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线上宣传活动,在新浪平台开展知识竞赛、普法宣传、数说沈阳等内容,微博话题总阅读量超过1600万,线上知识竞赛参与答题超4500人次。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与新浪(辽宁)合作的“依法统计 你我同行”5个系列宣传产品点击阅读量7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已答复88件。其中,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市长信箱栏目群众咨询3件,回复局长信箱栏目群众咨询66件。

    全年共受理电话公开申请19次,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咨询13次,其他电话回复信息咨询6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答复均已电子版回传文件,避免人民群众增加费用支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均及时与业务处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科学调整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实现版面更加整洁统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组织

    法律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0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0

    0

    0

    0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8

    0

    0

    0

    0

    0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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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从全年工作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工作能力有待再加强,政务公开专业人才相对缺乏,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素质;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再加强,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审核不细致等问题,着力抓好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专项学习培训。在人手紧缺条件下,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着力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二是抓好信息公开质量。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拓展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生活、企业发展、政府部门的统计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