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预算信息公示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沈阳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沈财综〔2014〕362号)要求,现将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沈阳市统计局
2014年5月30日
沈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201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概况
第二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和调整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省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组织核算全市及区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执行国家和省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计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管理、审批或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制定和修订全市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
(七)建立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订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区、县(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协助区、县(市)管理区、县(市)统计局正副局长,协助省统计局管理省统计局所属市、县(市)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3-1: | |||
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沈阳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326.5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84.00 |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统计信息事务 | 1,684.00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 | 行政运行 | 1,026.70 | |
三、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信息事务 | 22.00 | |
四、其他收入 | 专项统计业务 | 288.40 | |
统计管理 | 59.20 | ||
专项普查活动 | 194.90 | ||
统计抽样调查 | 48.60 | ||
事业运行 | 44.20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8.80 | ||
十、医疗卫生支出 | 52.20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65.00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96.5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326.50 | 本年支出合计 | 2,326.5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缴上级、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上年结转及结余 | 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2,326.50 | 支 出 总 计 |
2,326.50 |
附表3-2: | |||||||||||
2014年市直部门按功能科目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沈阳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类/款/项) |
总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 | 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其他收入 | 上年结转及结余 | |||
类 | 款 | 项 |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
201 | 05 | 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 | 1,026.70 | 1,026.70 | ||||||
201 | 05 | 04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信息事务 | 22.00 | 22.00 | ||||||
201 | 05 | 0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 | 288.40 | 288.40 | ||||||
201 | 05 | 06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 | 59.20 | 59.20 | ||||||
201 | 05 | 07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 | 194.90 | 194.90 | ||||||
201 | 05 | 08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 | 48.60 | 48.60 | ||||||
201 | 05 | 5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 | 44.20 | 44.20 | ||||||
208 | 05 | 0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25.00 | 425.00 | ||||||
208 | 05 | 0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 3.80 | 3.80 | ||||||
210 | 05 | 01 |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 47.30 | 47.30 | ||||||
210 | 05 | 02 |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 | 4.90 | 4.90 | ||||||
212 | 01 | 09 |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65.00 | 65.00 | ||||||
221 | 02 | 01 |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 96.50 | 96.50 |
附表3-3: | |||||
2014年市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沈阳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84.00 | 1,070.90 | 613.10 |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1,684.00 | 1,070.90 | 613.10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1,026.70 | 1,026.70 | ||
2010504 | 信息事务 | 22.00 | 22.00 |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288.40 | 288.40 | ||
2010506 | 统计管理 | 59.20 | 59.20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94.90 | 194.90 |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48.60 | 48.60 | ||
2010550 | 事业运行 | 44.20 | 44.2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8.80 | 428.8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28.80 | 428.8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25.00 | 425.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80 | 3.80 | ||
210 | 医疗卫生支出 | 52.20 | 52.2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52.20 | 52.20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7.30 | 47.30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90 | 4.9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5.00 | 65.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65.00 | 65.00 | ||
2120109 |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65.00 | 65.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6.50 | 96.5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6.50 | 96.5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6.50 | 96.50 | ||
合计 | 2,326.50 | 1,648.40 | 678.10 |
附表3-4: | ||
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沈阳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3年 | 2014年 |
“三公”经费合计 | 72.10 | 77.9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4.40 | 4.8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7.70 | 73.1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67.70 | 73.10 |
第三部分 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2,326.50万元。
二、关于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7.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10万元。2014年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加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3年增加5.4万元,以上二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14年比2013年增加1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部门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