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碳排放核算能力为沈阳碳市场衔接与绿色转型筑基的提案(第250号)的协办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现就《关于强化碳排放核算能力 为沈阳碳市场衔接与绿色转型筑基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国家统计局牵头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推动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明确基础数据统计责任。
我局根据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安排,做好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工作,进一步丰富核算基础数据来源,加强对碳排放核算方法的研究,持续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建设。
(一)健全部门报表制度,丰富核算基础数据来源
为全面掌握我市煤、油、气等能源品种的数据情况,充分论证各项数据来源,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研究解决数据来源渠道问题。积极协调房产局、交通局、教育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部门报表制度中新增7张相关能源品种的供应和消费数据情况表,各部门信息得到充分共享,丰富数据来源。
(二)开展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完善分行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加强对部门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对各行业消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与分行业增加值进行对比,从结构和数据变化趋势等方面全面评估,确保数据有理有据,真实准确,为开展碳排放核算奠定基础。
(三)开展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
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按照碳排放的构成,统筹考虑煤、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品种,覆盖化石能源消耗、重点工业品生产过程、电力调入调出、能源加工转换等四个层面,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特点,研究市级碳排放核算方法。
目前,国家及省级碳排放核算已实际开展,省局暂无开展市级碳排放核算的计划安排。下一步,我局继续紧密跟踪国家及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动态,不断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
沈阳市统计局
2026年 3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