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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强化碳排放核算能力为沈阳碳市场衔接与绿色转型筑基的提案(第250号)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年03月23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关于强化碳排放核算能力为沈阳碳市场衔接与绿色转型筑基的提案(第250号)的协办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现就《关于强化碳排放核算能力 为沈阳碳市场衔接与绿色转型筑基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国家统计局牵头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推动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明确基础数据统计责任。

    我局根据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安排,做好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工作,进一步丰富核算基础数据来源,加强对碳排放核算方法的研究,持续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建设

    (一)健全部门报表制度,丰富核算基础数据来源

    为全面掌握我市煤、油、气等能源品种的数据情况,充分论证各项数据来源,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研究解决数据来源渠道问题。积极协调房产局、交通局、教育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部门报表制度中新增7张相关能源品种的供应和消费数据情况表,各部门信息得到充分共享,丰富数据来源。

    (二)开展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完善分行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加强对部门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对各行业消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与分行业增加值进行对比,从结构和数据变化趋势等方面全面评估确保数据有理有据,真实准确,为开展碳排放核算奠定基础。

    (三)开展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

    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按照碳排放的构成,统筹考虑煤、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品种,覆盖化石能源消耗、重点工业品生产过程、电力调入调出、能源加工转换等四个层面,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特点,研究市级碳排放核算方法。

    目前国家及省级碳排放核算已实际开展省局暂无开展市级碳排放核算的计划安排。下一步,我局继续紧密跟踪国家及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动态,不断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

    沈阳市统计局

    2026年 3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