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各地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的通知
时间:2008年12月05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高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优势,服务地方党政领导决策,市统计局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对区、县(市)及开发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准确。能够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工作实际,对党政领导的决策具有较大参考意义。
(二)资料客观,分析深入,观点鲜明准确,使用价值高。
(三)分析方法科学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强。
(四)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五)主题鲜明,观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练,语言流畅。
三、评选办法
采取自行推荐、区县(市)及开发区投票、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步骤如下:
(一)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部门分别推荐2-3篇统计分析报告,填写《2008年度区、县(市)及开发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见附表),于2008年12月12日前将推荐表及参评文章一式3份报送市统计局综合分析处,并将电子文件传到ftp://10.21.16.12/综合处/区县分析评选/文件夹中。
(二)市局将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选票及整理后的参评报告放在ftp://10.21.16.12/综合处/区县分析评选/文件夹中。请各区、县(市)及开发区自行下载(各地区只能填写一张选票),并将填好后的选票于2008年12月17日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或外网邮箱(sytjjzhc@163.com)传给综合处马健。
(三)市局将根据各地区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于12月末前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联系人:沈阳市统计局综合分析处 马健 赵红
联系电话:22722818 23768390
附:2008年度区、县(市)及开发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附:
2008年度区、县及开发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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