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铁西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企业实行在地统计的通知
时间:2006年06月09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沈阳市统计局文件
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企业
实行“在地统计”的通知
铁西区各有关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企业是全市商业的骨干,其经营业绩历来为各级领导所关注,成为制定规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区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总体要求,各区政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愈来愈多,迫切需要及时掌握本区经济发展整体情况。
本着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份月报开始,凡在铁西区经营的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全部实行“在地统计”,原来向市统计局报表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企业今后一律改为向企业所在的区政府统计局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单位在铁西区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向铁西区报表。法人单位不在铁西区而在本市其他区县(市)的,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虽然在铁西区也应向法人单位所在区县(市)报表。
2、法人单位不在沈阳市而产业活动单位在铁西区的,该产业活动单位向铁西区报表。
3、企业经营地点与注册地点不一致的,以经营地点为准,向经营地点所在的区统计局报表。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与所在区统计局联系,按照制度原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报表,不得发生拒报、迟报等行为,积极配合区统计局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铁西区统计局的地址:兴华北街34号甲 区政府5楼503房间 联系人:关霜莹 电话:25634272 25630205
邮编:1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