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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
负责部门 |
区县 |
路玉甫 |
普查处(综合组) |
大东区、新民市、
辽中县 |
李长斌 |
服务业处(调查四组) |
和平区、苏家屯区、
浑南新区、 |
陈玉涛 |
工业处(调查一组) |
铁西区、于洪区
经济开发区 |
李争时 |
贸易外经处(调查三组) |
沈河区、东陵区、
棋盘山开发区 |
佟玉英 |
投资处(调查二组) |
皇姑区、沈北新区 |
张振川 |
法规处(执法检查组) |
法库县、康平县 |
时间流程 |
督导事项 |
工作内容 |
质量标准 |
准备阶段
(2008年8月至12月)
督导重点:包括全部准备工作事项,重点是单位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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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人员情况 |
区、街乡两级机构成立是否按时完成,两员配备是否合理,人员选调是否到位。 |
机构:区、街乡两级按要求成立普查机构,社区、村委会有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全面负责。
人员:每40-60个普查对象配备一名普查员,三个普查员配备一名指导员。 |
2.制度建立情况 |
各种普查制度建立是否全面,可操作。 |
机构规章制度、单位清查方案及细则、普查工作流程、宣传工作方案、并准备建立考核方案。 | |
3.经费落实情况 |
各地普查机构经费落实情况。 |
各区县普查经费不能低于“一经普”经费。 | |
4. 各种设备落实情况 |
各级普查机构办公及数据处理设备是否到位,是否能满足数据处理需求。 |
区县4-6台计算机,两台激光打印机,两台服务器,搭建局域网。乡镇街道两台计算机,一台激光打印机。 | |
5. 普查区的划分和三级普查示意图的绘制 |
各普查(小)区划分是否合理,三级普查示意图界限衔接是否严密。 |
三级普查地图完备,界限分明,普查(小)区图中建筑物绘制符合要求,单位标注清楚。 | |
6. 单位基础工作整顿情况 |
单位基础工作整顿的整体安排,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
市普查办转发的国家四部委“关于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文件和印制的各专业台帐100%下发至全体普查对象。 | |
7.信息报送 |
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数量及质量情况。 |
定期报告:按市办《报告制度》执行。普查简报:(2008年)各区县不少于15期,(2009年)不少于10期。动态信息:试点地区单周报,其它地区双周报。清查进展表按时、保质上报。 | |
8.物资发放 |
上级下拨物资分发是否到位,有无违规现象。 |
各类普查物资100%发至基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手中。 | |
9.普查员补助费 |
上级下拨的各类资金是否全额发放,有无截留和违规现象。 |
上拨补助费100%发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手中。区县配套补助费落实情况。 | |
10.单位清查工作情况 |
单位清查进度,单位清查底册分劈到普查员手中的情况,单位清查资料比对查找情况,单位规模划分及单位行业划分准确度。个体户清查情况。各部门协查认定情况。 |
省、市综合组及各专业组的核对资料100%发至普查员。第一批上报数据(11月10日)各区县单位清查(必保数)不能低于70%;第二批上报(11月20日)清查单位(必保数)查找率90%以上;正式上报(12月15日)底册必保单位查找率100%。单位规模、行业划分差错率低于0.3%。个体户数量应比一经普提高30%以上。各部门协查认定100%。 | |
11.业务培训情况 |
市培训参加情况。区县对下级普查机构及普查单位的培训情况,培训效果。 |
区县、乡镇街按规定参加市级培训,培训率达100%。区县对下属机构培训率达100%;对“四上”普查对象的培训率达95%以上。 | |
12.宣传动员情况 |
宣传动员工作是否落实,手段是否多样,影响力度如何。 |
主要街、路和繁华商业街每500-1000米至少悬挂1个条幅,市内五区、两个近郊及三个开发区中单位较密集地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悬挂5个条幅;其它普查小区至少悬挂2个条幅。上级下发的各种宣传画、《通告》100%张贴、摆放到位;社区(村)宣传栏必须有市政府通告、致普查对象一封信和经济普查宣传画。开展宣传月、周、日情况。 | |
13. 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
执法检查办法制定,执法程序是否按规定执行。 |
对不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和处罚,处理率达100%。 | |
普查正式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至8月)
督导重点:登记的进度、质量;
普查数据的经济总量和统计年报的对接。 |
14.普查登记工作 |
清查单位普查登记率,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总量数据的评估、论证。 |
按国家普查方案规定,凡符合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普查对象登记率达100%。各项普查数据质量按市办《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单位个数和经济总量要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 |
15.数据处理 |
数据报送差错率,迟报情况,文件病毒情况。 |
按市普查办制定的《数据处理质量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 |
16.数据对接 |
综合数据测算质量,经济总量与统计年报数据对接情况。 |
按市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普查年报数据核算办法》利用本地区普查数据准确测算普查年度相关综合数据;测算结果与统计年报对接情况(标准另发)。 | |
资料开发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
督导重点:质量验收。 |
17.档案存档 |
文件、数据存档是否规范,全面。 |
要求普查的各种文字、影像、数据资料按国家、省及市档案局规定执行。 |
18.总结报告、资料开发 |
资料开发是否符合要求,研究报告获奖情况。 |
普查总结报告和技术业务总结符合规定要求,资料开发按市普查办《经济普查资料开发提纲》执行。报告书和公报按规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