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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内设工作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08年12月05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辽宁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内设工作小组职能的通知》(辽经普办字〔2008〕10号)的有关精神,沈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设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现将沈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经普办与市经普办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做好业务沟通,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附:沈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附件:
    沈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设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综合组
     负责对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普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调度;协调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普查工作事宜;协调普查办各组的相关工作;组织督察、检查工作;组织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义开展的大型活动;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提出普查经费预算;组织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发布普查资料;组织普查的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我市经济普查总体方案、相关实施细则、单位清查方案、综合试点方案、数据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案、普查用地方性标准和目录;统一组织普查试点;统一组织单位清查工作,普查员选调和培训,普查区域划分和示意图绘制,市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六部门名录资料收集及底册制作,清查数据的收集、机审、比对和分解,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附属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清查结果查遗补漏和评估;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根据需要探索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统一布置普查制度,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并开展综合业务培训;负责综合方案的问题解答,统一管理问题解答;统一组织业务工作检查和数据质量抽查;统一起草综合性业务文件和业务技术总结。
    负责组织开展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编发工作简报,协调规范各工作组起草的文件;负责经济普查网站管理和信息加载;
    承担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调查一、二、三、四组
    各调查组的专业分工:调查一组负责工业的普查工作;调查二组负责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业的普查工作;调查三组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普查工作;调查四组负责除上述行业和农业以外的其它行业的普查工作。
    各调查组的具体职责:参加研究并贯彻本专业单位清查方案、普查方案、相关实施细则和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编写专业培训教材和问题解答;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抽查和验收,提出数据审核和汇总要求;负责本专业基础资料的整理和规范;参加普查试点; 全面参与单位清查,负责把握本专业单位总数,进行本专业清查数据的核实审核和主要属性指标及经济指标的人工审核,确定企业规模和应填普查表的种类,负责本专业清查表的查询、评估等工作。组织本专业全部普查套表(含本专业附属的其它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登记和普查套表数据的接收、审核、查询、汇总与上报;协助其它调查组做好本专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工作;完成本专业个体数据测算;对本专业总体数据进行综合审查,进行相关经济总量的测算、评估和质量控制,对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提出建议和应对措施;对本组独立使用的数据处理程序进行培训、问题解答、技术指导,提出数据处理需求并协助数据处理组完成数据处理软件的设计和二次开发;收集整理本专业相关部门的名录及其它数据资料;负责本专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起草本组的业务文件和业务技术总结。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上级经普办对应布置的其它工作和市经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据处理组
    负责各组的硬件及网络环境建设和数据传输方面的事宜;根据工作需要或各组提出的需求对普查程序进行二次开发;协助各调查组完成各调查组独立使用程序的二次开发;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市经普办自行开发的应用程序的设计、调试、培训和应用;检查、指导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的数据处理工作并进行相关问题解答;协助综合组建立普查地理信息系统;起草数据处理技术总结;参加资料开发;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上级经普办对应布置的其它工作和市经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检查组
     协助综合组做好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负责受理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对普查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各级普查机构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根据工作需要起草规范的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上级经普办对应布置的其它工作和市经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组
    负责落实和管理普查经费,督促市级普查经费的落实;协助综合组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经费落实情况;规范使用普查专项经费;完成其他财务保障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上级经普办对应布置的其它工作和市经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及物资组
        做好重大普查设备和物资采购招标。承办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经普办公室文件在OA系统流转的相关事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上级经普办对应布置的其它工作和市经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题词: 经济普查 工作小组 职责分工 通知
    沈阳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