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统办发〔2011〕16号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辽统办字[2011]25号)转发给你们,望全市统计工作者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申报稿件按要求填写纸质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在7月2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研究所。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2738958 联系人:富丽鸿 程铁军
附件:1、辽宁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2011年课题指南
2、辽宁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辽宁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辽宁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1年课题指南
1.提高统计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相关问题研究;
3.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相关问题研究;
4.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
5.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问题研究;
6.GDP核算问题研究;
7.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及调查方式转变研究;
8.评估主要统计指标可靠性的方法研究;
9.抽样调查数据评估方法研究;
10.改革和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问题研究;
11.建立适应循环经济和测算碳排放需要的能源统计方法问题研究;
12.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研究;
13.统计信息化问题研究;
14.统计学基础理论研究。
本课题指南所列题目涉及范围较宽,申报者也可在不改变课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根据研究需要自行拟定题目。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鼓励并优先支持密切联系统计工作实际的选题,经济研究方面的选题原则上不预受理。
辽宁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全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客观、公正地择优确定项目,促进全省统计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发展和全面繁荣统计科学。
第三条 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主要分: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社会、经济、科技领域的实证分析研究等。
第二章 申 报
第四条 全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面向全省,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
第五条 项目选题可参照辽宁省统计局发布的课题指南确定,也可自拟。
第六条 全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同期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第七条 项目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上半年,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确定申报受理时间。
第八条 申请人的选题和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为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设计论证的文字简明扼要。
第九条 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指导,把握好选题、课题设计和课题组的组织,提高申报质量,并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要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第三章 审 批
第十条 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对于初审合格的项目,由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在综合考虑课题设计论证的水平和课题组条件的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严格掌握标准,本着公正和择优立项的原则,从候选课题中评选出拟立项项目。
第十一条 立项课题分类为重点项目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
第十二条 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审核确定后,由省统计局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第十三条 申请资助课题或自筹经费课题,申报时应予以明确。重点项目由省统计局予以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一般项目经费由申报者自筹。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完成时限一般要求在立项通知书下达后一年内完成。可提前结项,超出管理时限不予结项。未能在管理时限内完成科研任务,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追回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 重点项目参加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五人,一般项目参加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四人。
第十六条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1. 管理费
2. 资料费(包括信息、资料费,复印、打印、翻译、录音、录像费等);
3. 调研所需的差旅费;
4. 必要的小型会议费;
5. 专家咨询费;
6. 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7. 在完成项目的前提下,可用于成果的出版补贴。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开支。
第五章 结 项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将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两份提交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上须注明“辽宁省统计科研××××年度计划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后,发出结项证书。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辽宁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未尽事项可酌情解决。
立项编号:LX
辽宁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 明
一、请认真、如实、逐项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
二、本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一份,请用A4打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封面上的“立项编号”申请者不予填写,其它有关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四、全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辽宁省统计局统计科研所转。
邮编:110032
电话:(024)86892923
表1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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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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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信息技术 D实证分析 E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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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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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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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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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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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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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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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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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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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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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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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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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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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 著 B研究报告 C论 文 D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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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对研究项目的论证:本项目的基本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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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
单 位 公 章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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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申请类别选择(请划√,可单选或全选) |
重点项目 ( )
一般项目 ( )
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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