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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重点城市服务业统计指标交流平台的函
    时间:2009年10月21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关于建立重点城市服务业
    统计指标交流平台的函
     
    各重点城市:
    按照9月在沈阳召开的2009年全国重点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根据天津、武汉等市的建议,我局拟着手建立重点城市服务业统计指标交流平台。综合考虑各市对交流指标的反馈意见,初步拟定以下交流表式及填报说明,并于2009年10月起试运行。2010年初,我们将根据试运行的情况最后确定交流指标和填报方式。请于10月30日前按附件表式将1-3季度数据传给我局,同时指定一名信息员,并将其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提供给我局。联系人:王姝  电话:22722096 22740679(传真) 邮箱:fwy20060101@163.com
        本平台数据涉及专业较多,请予支持和配合,谢谢!
        附件:1、全国重点城市服务业指标交流表式
              2、填报说明
    (本件电子档可在沈阳统计信息内网首页文件通知中查询)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重点城市服务业指标交流表式
     
    (     )市
     
     
     
     
    序号
    指  标
    单位
    1- 季累计
    同比增长%
    备注
    1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2
       第一产业
    亿元
     
     
     
    3
       第二产业
    亿元
     
     
     
    4
       第三产业
    亿元
     
     
     
    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亿元
     
     
     
    6
         批发零售业
    亿元
     
     
     
    7
         住宿和餐饮业
    亿元
     
     
     
    8
         金融保险业
    亿元
     
     
     
    9
         房地产业
    亿元
     
     
     
    10
         其他服务业
    亿元
     
     
     
    1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2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3
         #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4
    公路货物周转量
    万吨公里
     
     
     
    15
    公路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16
    民航货物周转量
    万吨公里
     
     
     
    17
    民航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18
    铁路货物周转量
    万吨公里
     
     
     
    19
    铁路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20
    港口货物周转量
    万吨公里
     
     
     
    21
    港口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22
    货运量
    万吨
     
     
     
    23
      #公路
    万吨
     
     
     
    24
       民航
    万吨
     
     
     
    25
       铁路
    万吨
     
     
     
    26
       港口
    万吨
     
     
     
    27
    客运量
    万人
     
     
     
    28
      #公路
    万人
     
     
     
    29
       民航
    万人
     
     
     
    30
       铁路
    万人
     
     
     
    31
       港口
    万人
     
     
     
    32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33
      #第三产业用电量
    亿千瓦时
     
     
     
    34
    邮电业务总量
    亿元
     
     
     
    35
      #邮政业务总量
    亿元
     
     
     
    36
       电信业务总量
    亿元
     
     
     
    3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8
      #批发和零售业
    亿元
     
     
     
    39
       住宿餐饮业
    亿元
     
     
     
    40
    商品房销售面积
    万平方米
     
     
     
    41
    商品房销售额
    亿元
     
     
     
    42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亿元
     
     
     
    43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
    亿元
     
     
     
     
    附件2:
    填 报 说 明
     
    一、填报频次:季报,2009年1-3季和1-4季为试报,2010年一季度起正式运行。
    二、报送时间:季后30日前(首次试报时间为10月30日),四季度为次年2月20日前(可填年度快报数)。
    三、报送与反馈:试运行阶段通过外网(电子文件应为EXCEL格式)或传真方式报送,待数据收集整理完毕后我市将尽快反馈各市;正式运行后通过内网直报,即报即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注意计量单位,表中数据均保留一位小数;
    2、请将数据尽量填全,如遇口径问题,请与我局联系,或填数后在备注栏中作以说明;
    3、请不要改动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