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推行财务管理电算化及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9年04月13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各区、县(市)统计局、省属调查队:
根据省统计局2008年财务审计提出的对统计系统财务工作管理要求及市统计局2009年工作计划,市统计局决定从2009年起,从改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手段入手,实现全市统计系统财务核算电算化,规范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市统计局统一下拨的中央事业费、统计业务费及调查队经费进行系统的管理和监督。为做好此项工作,市统计局决定于2月底前,对全市统计系统财务人员进行电算化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施范围:全市各区、县(市)统计局及省属调查队(开发区统计局暂不实行)。对在政府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未单独设账的区、县统计局也应以此为契机,建立起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这些区、县按市里统一要求建账、记账,上报财务决算,只是原始凭证仍由区、县政府核算中心保管。从而避免系统财会科目及年终决算与地方不一致的问题。
2.有关要求:为使全市系统财务电算化工作顺利推进,所需财务软件费用由市统计局统一支付,并集中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现岗位财会人员,应安排具有相应计算机应用水平人员做财务工作,并使之相对稳定。二是各单位应配备会计电算化工作所需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台。为确保工作需要,设备的配置最好高一些,并且能由财务人员专用。
3.业务培训具体安排:一是培训时间:2月23日-28日(2月23日上午9时30分报到)一周时间;二是培训地点:解放军现代管理学院;三是参加人员:各区县统计局和省属调查队会计各1人(局、队在一起统管的来一人即可);四是培训要求:培训教材及软件由市统计局统一准备,各区、县(市)需自己携带办公用电脑一台(电脑必须是培训后回到单位直接用的机器,因为财务软件不能重复安装)。打印机由市局准备,培训测试用,各区、县不必带。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17日下午3时前把参加培训人员报到市统计局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人:张九旭
联系电话:22740499 1394016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