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沈阳市统计局官方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8-11 星期三   14:13:52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的位置:首页 > 统计工作 > 工作动态
    沈阳市经普办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专项试点工作
    时间:2023年11月14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2024年1月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经普办)于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专项试点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行业,精心组织策划。本次登记专项试点地区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和浑南区。其中,和平区试点服务业、大东区试点工业、皇姑区试点行政事业单位、铁西区试点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沈河区试点批发和零售业、浑南区试点住宿和餐饮业。各试点地区需至少选择一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较齐全的乡(镇、街)作为试点区域。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探索流程办法。本次登记专项试点重点对试点地区的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季节性经营的个体经营户开展试点登记试填试报工作。重点研究各专业普查报表重点指标的填报方法及易漏易错点,探索指导各类普查对象准确填报普查报表的标准流程和办法。

    三是聚焦经验成果,及时总结梳理。本次试点结束后,市经普办将会同各试点地区及时总结梳理经验,形成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经验成果,为全市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撰稿人:张晓鹏   核稿人:马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