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2020年统计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组织实施的关键阶段。考虑到沈阳市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保证我市统计渠道顺畅,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服务作用,2020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发文,对疫情防控期间统计报表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贯彻统计制度要求。各地区、各专业要有针对性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工作。一方面市局各专业要密切与省局对口专业处的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摆布,并及时传达给基层。另一方面各地区、各专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布置2020年报及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制度变化并独立报送统计报表。另外,各地区各专业要依据疫情风险等级指导基层采取差异化措施开展统计报表工作,确保2020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的数据质量。对于统计年、定报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
二是要创新方法,确保统计关系不断。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各专业要加强对基层统计报表工作的指导与服务,确保统计关系不断,统计渠道不乱。各地区,特别是有划入疫情防控中风险的地区,要尽早摸清调查对象的实际工作状态,做好与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工作,确保统计渠道畅通。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要创新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视频、电话、微信及QQ群等手段将统计报表体系联系起来。对于调查对象的特殊情况要做到提早了解和掌握,以便能在数据上报时做好说明。
三是要耐心细致,做好统计服务。各地区要及时提醒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各种报表的上报时间,做到提醒、催报等工作及时跟进,努力做到应统尽统;要做好统计业务服务,采取灵活的办法指导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做好数据采集及平台的数据处理,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督促县乡及企业统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统计数据传输中的数据安全及统计报表工作中的人员安全。
四是要加强统计监测,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各地区、各专业要认真履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统计监测,充分了解企业、项目的运行情况;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行业受疫情的影响程度;认真分析统计数据,研究和开展疫情对我市及各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影响和分析工作,及时预警,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应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撰稿人:王帅 核稿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