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和扎实工作,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体工作圆满结束,取得丰硕成果。在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优秀工作者。为弘扬普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推荐,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后,日前,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西社区等 129 个单位“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之明等 321 名同志“沈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撰稿人:张向阳 审核人:张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