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统计调查对象:你们好!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调查数据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各级党政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资料。
长期以来,全市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在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各种统计调查中,给予了我们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为沈阳市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们向您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是我们统计工作者的责任和光荣使命,同时更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继续关心和支持统计工作,自觉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知法守法的表率,自觉配合政府统计调查活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规定,自觉履行统计资料报送义务,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在工作中,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对您所填报的数据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对外泄漏。
广大的统计调查对象,让我们努力携手,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恪尽职守,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共同营造统计法治建设的春天,努力为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你们多年来为统计事业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
沈阳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