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无自测折标系数,需凭购货单据开具的原煤热值,选择最接近其热值区间的原煤品种填报,或者依然按上年报表原煤的热值同口径填报。
2.企业有自测折标系数,按照实测值选择最接近其折标系数的原煤品种填报。
3.企业使用不同热值原煤用于不同的用途(如发电、炼焦、入洗等),需要按照采用折标系数分项填报。
4.原煤为合计项,被调查企业在填报分项煤种(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的同时也需填报合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