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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年06月08日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
    2014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有落实。
    2.《指南》和《目录》更新及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制定了《沈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沈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工作中及时给予更新维护和修订,增添了2014年我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对原有公开文件进行校订,使之更加准确和完善;充实工作动态栏目,导入工作动态信息400余条,提高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制定了《沈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沈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沈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和规范办法;在《沈阳市统计局2014年各处室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对各处室年底考核,充分调动各处室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处室和电话受理等方式,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
    4.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配备计算机5台,共有6名工作人员专人管理,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5.宣传培训情况。
    贯彻学习《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使我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深入人心;积极派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明确专门的信息发布员、接线员和联络员,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发布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务信息能及时有效地上传,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政务信息。
    6.“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我局以宣传《统计法》为主题,认真做好2014年度政务公开日活动,认真组织了5.15统计法律知识问答专题活动,同时开通了统计法律知识咨询热线电话,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收到良好效果。
    二、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20号)、《2014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政公开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沈阳统计信息网等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展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地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将市统计局的工作和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发布。统计局的常规工作专业性较强、开展起来相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一些具体指标和数据需要反复验证核实。全局上下本着对我市经济建设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精准的信息,给予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通过政务公开这个平台,使社会各界了解了我们局的性质、熟悉了我们局的职能、关注我们局的工作,这正是由于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落脚点,才赢得了这样的良好局面。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社会影响,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587条,114热线月均接听电话、为群众解答各类问题达300多件(次),其中涉及到沈阳市的社平工资、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区县商品房均价、市内五区最低收入等方面,都认真予以答复,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围绕服务沈阳市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全年市统计局共撰写专业报告和分析材料159篇,市领导对其中35篇给予批示。同时,每月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提供各类经济形势分析材料。这项服务对市领导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市统计局还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完成了三经普后续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2013年度区、县(市)及开发区市管党政领导班子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等专项工作。下半年开展的沈阳市交通拥堵情况调查等有关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市领导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提供参考,切实反馈社会关切的各种情况。通过具体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市统计局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更加显现,这不仅得益于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视,更得益于政务公开这个广阔平台。市统计局认真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特别是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这项工作,市统计局教育中心担负着统计培训和组织全市统计人员资格考试等工作,经过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规范,使我们的办事环节和步骤清晰明了,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每月按时更新不少于10条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每月按时向政务公开报、民心网等投稿。设立了专门的局机关咨询、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14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畅通,随时有人接听,认真解答,月均接听300余个,全年无一起投诉发生。除了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我局在局门户网站—沈阳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政府信息。以市统计局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本局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条,全部为当面申请,全部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涉及全市社平工资数据和其他方面统计数据咨询,按时办结22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上报市政务公开办的信息数量还不多,质量还有待提高;统计工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方式还需要创新等。
    2015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布和更新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定期维护,丰富网站内容;三是加强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上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动态;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部署,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沈阳市统计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