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届第84次常务会议》会议精神,为有效推进全市“四上”企业入库工作,沈阳市决定建立“准四上”企业库。通过建立全市统一、行业清晰、属地明确的“准四上”企业库,并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切实推动重点企业的培育,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促进达标企业及时入库。整体工作分为排查、建账、维护三个阶段。市统计局于3月26日召开建立“准四上”企业库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准四上”企业库建设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 调联动”原则,由市统计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具体实施, 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进企业排查和培育工作。于4月下旬完成首次排查和基础台账的建立,落实“准四上”企业跟踪培育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精准服务,推动达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