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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2月08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2021年,沈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市统计局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到将统计法制体系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国家监督体系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政令,密切结合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将统计法治建设做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

      

      年初,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年度沈阳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召开党组会6次深入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约290人,收看国家统计局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市、区两级统计系统负责人撰写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其中市局负责人署名文章在法治日报官网登载,不断掀起了全市统计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后,第一时间推动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监督意见》主要内容,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学习传达,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深化转化。

      

      (二)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沈阳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设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7大项35小项考核标准,以考核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明确法治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启动开展统计信用公示,在局门户网站设置统计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全年对5户行政处罚企业予以公示。编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知识汇编》,规范执法流程。制定《2021年年度沈阳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建立《统计违法举报台账》,优化投诉违法举报管理流程。

      

      (三)统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年度执法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年度沈阳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采取“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执法检查7个专业12个指标307户企业,执法检查数量是去年的3.2倍,达到省局部署任务的102.3%。其中,行政处罚9户企业。

      

      二是积极组织区县(市)统计局开展执法。通过“以干代训”方式,悉心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等地区培养执法业务骨干。通过“结对子”方式组建统计执法队伍对力量薄弱地区开展统计执法,消除我市没有执法能力的区县(市)统计执法数量“0”的空白。

      

      三是创新方法快速了解全市执法进展情况。设计统计执法进展上报程序,要求各区县(市)统计执法随检随报“2021年度全市统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表”,确保全市统计执法进展情况快速掌握,精准定点督导。

      

      四是扎实完成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20年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要求,对2020年4卷行政处罚案卷,92卷行政检查案卷开展自查。并与铁西、沈河两区开展互评。完善了执法文书式样,修订18项文书清单,推动执法工作依法规范。

      

      (四)多维度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1.推进统计法进基层党校。为沈河区、皇姑区区管干部共300余人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2.以特定时间点促宣传。结合“政务公开日”“统计开放日”“宪法日”重要节点,市区两级线下线上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其中,在凤凰网统计开放日专题网络宣传活动中设置普法专栏,覆盖用户数1619万人次,专栏总曝光浏览量4906万人次。

      

      3.精心组织市区两级普法宣传月活动。印发活动月方案,准备宣传物资。“12.8统计法”颁布日当天与铁西区局、街道三级统计机构人员和万达公司共400余人在万达广场联动开展宣传,铁西区17个街道228个社区为分活动区。其他12个县区遥相呼应同步宣传。首次组织各区县参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上报33篇征文,其中向省局推送4篇。

      

      4.推进“送法入企”,“送法入社区”。组织各县区开展“送法入企”;派员到沈河区宝石社区,铁西区体育场社区讲解统计法。

      

      5.“以案释法”,宣传违法危害性。结合国家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学习反面教材,深化警示教育。

      

      6.组织多种培训,扩大宣传广度。召开3次全市统计法治培训会,夯实法治工作基础;组织局法治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民法典》知识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热点法条。

      

      (五)创新普法宣传产品

      

      首次制作微视频《统计法与您说》,12月普法宣传月期间在地铁运营的全部4条线路92个站台、7个换乘站和121个运行列车近8千余个电子显示屏上全天候循环滚动播放,此项普法举措得到市司法局的肯定,推介到沈阳日报官媒APP沈阳发布上宣传报道。编印折页《统计调查单位应该知道的那些事》,采用问答、漫画、案例的形式展现统计法内容,印制2万份发放给全市联网直报企业。首次组织各区县统计系统制作视频、漫画等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并在沈阳统计公众号上陆续展示。

      

      (六)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助推统计督察整改长效措施落实进展步伐,为做好“回头看”迎检工作做准备。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报送加工汇总各环节监控,统计数据真实性不断提高。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区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各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撰写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体会,汇编成册。加强组织与统计部门联动。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过程中征询统计部门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市县两级联动。市督察整改办分4个小组赴各区县(市)开展统计督察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督导,将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

      

      (七)持续打造良好统计营商法治环境

      

      全局职工坚持“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为民服务理念,扎实开展“万人进万企”各项活动。全局共有服务干部70名,服务企业90家,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33.3%和100%。帮扶干部引导企业加强守法经营理念,帮助企业消除统计违法隐患。帮扶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企业550余次,共收集问题12个,转办12个,单位组织企业调研9次,发放营商法治政策解读手册1000余份。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多渠道答复市民诉求,答复群众咨询诉求18人次,群众满意率100%。利用执法检查契机,开展营商政策法规宣传,走访企业123家,提高了我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问题与不足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还不过硬,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实践。三是县(市)法治工作基础发展不平衡,仍有6个区县(市)拥有统计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足2人,不具备独立统计执法能力。

      

      三、下步工作

      

      2022年,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中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围绕《监督意见》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贯彻《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关注国家、省实施意见,修改完善我市任务措施,紧紧围绕短板问题推进解决,扎实践行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围绕健全机制体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

      

      (三)围绕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关注督察“回头看”

      

      2021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实现对各省(区、市)的常规统计督察“全覆盖”,2022年,将开始对首轮统计督察部分被督察地区和部门开展“回头看”。为此,我市将持续跟进全国统计督察信息,健全督察整改落实机制。

      

      (四)围绕优化统计法治职能,推进严格规范统计执法

      

      整合全市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持续保持市区两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完善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助推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

      

      (五)围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统计法治能力培训

      

      进行执法骨干人员重点培养,积蓄执法力量。增加统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的执法实践,逐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文件链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解读

    文件链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