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磊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统计现代化发展的“定盘星”“压舱石”。做好新时期的统计法治工作,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法治手段为保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投身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用高质量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夯实统计法治理论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关键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为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新机遇。全市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
二、坚持以高效统计执法为武器,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着力构建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把统计法治的牢笼打造得更加坚固牢靠,从源头灭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念头滋生的土壤,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保障。有法可依是前提,执法必严是关键。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亮剑”作用,持续加大“双随机”抽查等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打“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坚决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要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线索高效共享、案情精准对接、责任处理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做好责任追究和案件警示通报工作,严防“高举轻放”,杜绝“宽松软拖”。
三、坚持推动全域多样性统计普法,厚植依法治统法治理念
普法工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助于统计法治理念的树立。持续推进法治思想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敲山震虎,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自觉坚守依法统计底线、红线。通过“逢会讲法”“嵌入式普法”等方式,实现基层统计人员和辅助调查员法治宣讲全覆盖,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入户入企入村对社会公众进行“面对面”普法,不断提升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和配合程度。积极组织号召统计部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努力实现统计普法宣传“零距离”,全力打造支持统计、配合调查的良好统计生态。
扬帆起航凌云志,中流击水正当时。下一步,沈阳市统计系统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上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