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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沈阳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年02月05日来源:沈阳市统计局

    2020年沈阳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沈阳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沈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领导、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强统计法宣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统计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高。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营造良好依法统计氛围

    2020年,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到将统计法制体系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国家监督体系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计政令,密切结合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自觉主动提高认识,将统计法治建设做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保障全市统计系统各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2020年,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共学习宪法、民法、党内法规、统计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采用集中学习、听取汇报等方式,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文件,听取局重大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在探讨交流中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维理念渗透到局党组成员心中,不断推动局党组成员心中有法,手中依法的法治责任意识。

    (二)谋深做实,精准施策,顺利完成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2019年10月-11月,我市迎接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专项行动检查。今年5月,国家督察组向辽宁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整改意见,沈阳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整改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高位统筹、密集推动整改工作。市统计局作为我市统计督察整改的牵头单位,逐一对照国家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4个方面、13个问题,梳理提出全市58项具体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分管市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上率下,对标对表,督查督导,逐项整改销号,形成《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沈委〔2020〕37号)上报省委、省政府。利用近三个月时间,高强度顺利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市借此次督察整改契机,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成效显著,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一些做法在全省推广。通过整改,建立一系列有效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起定期研究统计工作的会议制度;将是否实事求是推动统计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巡视内容和“两个体系”建设;开展了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专项行动,并纳入常态化工作;大力推动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应该说,统计督察整改系统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将全市依法治统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统计督察是统计监督的重要方式。集中整改后,我局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和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统计监督内涵。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动对接我局研究推进统计监督工作。2020年9月,市纪委监委专门听取我局关于统计监督工作的汇报;12月9日,冬石书记一行专程到我局调研指导,针对新形势下更好地实施统计监督,加快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联动贯通做出重要指示。12月12日起,我局每周参加市纪委“大数据监督”建模汇报会,使统计监督进一步融入全市“两个体系”建设之中,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法治建设实效

    (三)完善制度,科学全面,加强法治工作机制建设

    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依法治统工作规范化,以制度机制为指引,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上水平。

    1.印发《沈阳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动态调整行政裁量基准127阶次,较之前裁量基准新增加55阶次,进一步推动我局统计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规范性,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空间,为规范文明执法提供完备制度

    2.制定《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了统计执法流程制度建设。其三,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善事前事中法制审核制度。

    (四)严格规范,集聚资源,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增强

    1.统计执法检查总体情况。2020年,我局执法检查96户企业,检查企业数是去年的2.1倍。其中,6月统计督察整改期间,采用“双随机”对60户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4户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6.2万元,处罚力度为近年来最大。11月份,完成了对和平区、大东区、苏家屯区30户企业的“双随机”执法检查。至此,我局完成了近三年对全市各地区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全覆盖。

    2.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流程,完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时按要求向司法局备案。完善执法责任制,按照《沈阳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围绕新的职责分工,完善《沈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对全局12个有统计执法监督、数据评估职能的处室确定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到人到岗。

    3.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工作。10月,在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互检专项行动中,围绕我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普法责任制、权责清单、出庭应诉5个方面12细项,搜集、整理所需提交审核的证明材料,逐条对照清单、深入开展自查。工作督导组调阅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和有关的工作制度及相关文件后认为,我局统计法治建设、执法流程、案卷整理等方面均向前迈了一大步,法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新的高度。

    4.加强宣传统计执法知识,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拥有统计执法证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全市44人参加了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共有21人通过了国家统计执法考试,通过人数是目前全市拥有统计执法证人数的70%,有效缓解执法力量短缺问题;为了锻炼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整合全市统计执法力量,以抽调函形式组织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提高执法技能;对沈河区、浑南区、新民市等6个地区进行了9次统计执法知识讲课,以案释法,加强统计执法知识宣讲。

    (五)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普法宣传教育提档升级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利用关键节点采用线下线上联动模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制定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全市上下协同联动做好宣传。12月8日《统计法》颁布日,省市区三级统计局在龙之梦小商品批发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在“宪法日”“政务公开日”,在办公楼前悬挂横幅、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单,向往来群众宣传统计法。线上利用抖音开启统计法治宣传新方式,在局官网链接浮窗、微信公众号宣传统计法。

    2.组织“七五”统计普法验收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局从组织机构、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活动开展、创新普法机制等4方面,整理2016年以来25项具体工作证明资料,形成《“七五”普法工作报告》,受到了市司法局与省局的充分肯定。

    3.针对不同群体加强法治工作培训力度

    1)推进统计法进基层党校。受大东、和平、皇姑、苏家屯组织部邀请,为四区区管干部共150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2利用第七次人口普查培训和局内5个专业处年报会议,重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效果明显。

    3)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司法局法治专家释法,提高了市区两级法治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

    4.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普法活动

    策划制作民法典微视频参与“沈阳市‘我与民法典’全民微视频大赛,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市区两级统计机构参加“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共参与730余人次;号召市区两级统计机构观看中宣部推荐的民法典公开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统计执法经验还不足。2020年,市区两级统计机构执法力量虽然得到有力补充,多数人员普遍缺乏执法经验,临场处理能力欠缺,执法水平有待加强。

    二是对法制审核制度主旨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理解,法制审核相关文书内容有待细化。

    三、下一步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压实责任意识,明确统计机构负责人及统计调查人员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树立好内部“镜子”,让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科学,全面为地区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保障。

    二是持续落实统计督察整改措施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统计政令,落实好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

    三是扎实践行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紧跟国家和省有关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安排部署、研究探索,不断推动统计政治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不断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继续组织好2021年度全局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积蓄执法力量。要注重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能力的培养,整合力量统筹科学安排执法检查,在历炼中提升水平,积累经验。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培训,增加培训频次和质量,提高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素养。

    五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将传统与现代普法宣传方式密切结合,加强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注重运用新兴媒体进行普法教育,创作法治微动漫等普法“微产品”;加强对区县法治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强化市区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六是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等做法,不断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细化相关规范性文书,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质量。

     

                                                                                       沈阳市统计局

                                                                                       2020年2月3日